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11浏览次数:355

       各有关学院: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省发改委现已开展2017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为切实发挥省级创新平台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作用,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试验研究、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实验验证,突破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制约,推动应用示范、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今年将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中央在甘和省属单位可申报1家工程研究中心,各市州在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择优申报不超过1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为支持兰白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试验区范围内的兰州市、白银市和兰州新区可申报2家。

       二、申报条件

       1、拟申报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数字经济等重点发展领域,突出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在所属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优势,创新资源相对集中,实验研究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开发项目,工程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2、应拥有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研究技术带头人,有较为稳定的科研团队(原则上不少于3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能满足研究开发工作需要(原则上不少于15人),有规范的管理体制和创新机制。

       3、建设方案、目标和任务定位明确、合理,技术发展方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

       4、优先支持兰白创新改革试验区范围内单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

       三、申报程序

       1、各学院限推荐1项,并务必于2017年9月18日前将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及申报信息表(见附件)各1份(附电子版)和学院推荐意见报送至科技处学科建设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2、科技处组织专家组公开评审,择优推荐1家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931-7971631     电子邮件:kjczdxk@nwnu.edu.cn

        附件:1、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附件2、2017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信息表

 

科学技术处

2017年9月7日